(中央社记者张祈花莲县26日电)海巡署第九巡防区今天接获通报,七星潭海岸有鲸豚活体搁浅,经花莲海洋保育站、兽医等人员到场救护,确认为抹香鲸幼鲸,经抢救后仍死亡,将解剖厘清搁浅原因。
花莲县府接获通报后,随即启动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救援组织网络(MARN),协同海洋保育署花莲海洋保育站、花莲县府农业处、花莲县动物植物防疫所兽医、海巡署第一二岸巡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工作人员及远雄海洋公园兽医等单位至现场救护评估。
经现场研判为抹香鲸幼鲸,体长约4.2公尺,体重约800公斤,体表还有鲸豚新生儿才有的胎折特征,背鳍和尾鳍都还没有完全展开,腹部肚脐也还没有愈合,评估是还在喝奶的初生幼体。
工作人员根据幼鲸的呼吸频率及活动力评估,抹香鲸宝宝体力已经不佳,现场天候偶有阵雨、海滩因下雨松软增加活体搬运困难,经观察附近海面没有其他抹香鲸徘徊逗留的线索与迹象。
现场救护人员由兽医师专业判断,依「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救援组织网作业手册」进行相关人道处置,抹香鲸幼鲸于中午12时46分心跳停止,确认死亡。
花莲县府农业处指出,这起抹香鲸幼鲸搁浅案发生原因,将待明天中华鲸豚协会及相关专业兽医师进行解剖分析及判断。
花莲县府农业处指出,若见到搁浅鲸豚,不要径行推回海中,立即拨打118通报海巡署,并通报「三要四不原则」,要扶正、保湿、记录呼吸心跳,不要让鲸豚风吹日晒、不要站离头部、尾部太近、不要推拖拉扯鲸豚及不要喧哗。 (编辑:谢雅竹)1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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