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9 20:09(9/9 20:31 更新)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9日电)台塑石化麦寮厂逾5万公吨副产石灰运至台南弃置,台南市环保局于民国102年认定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开罚,经10年缠讼,最高行政法院判台南市府胜诉,已于今年9月开始清除。
台南市政府环保局长许仁泽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台塑石化公司将厂内制程产出不具市场价值的副产石灰,以每公吨新台币2元售出,并补贴无许可的清运公司每公吨650元运费,清运至台南市政府辖内土石方堆置场,总数量高达5万余公吨。
许仁泽指出,此案经环保局于102年1月24日查获,认定台塑石化公司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28条规定,估算不法利得进行开罚并限期改善,因届期未改善,环保局依法展开按日、按次等处罚方式,至113年1月累计共处罚金额7472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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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仁泽指出,台塑石化公司不服裁处提起行政诉讼,经10年缠讼,最高行政法院于112年6月21日判决市府胜诉,确认台塑石化公司未合法清除事业废弃物,有改善义务。
他说,经环保局邀台塑石化公司及案址地主召开清理协商会议,同意以搁置争议方法,由台塑石化公司提出废弃物清理计画书,经环保局审核通过后,已于今年9月初开始清理麻豆区副产石灰,位于左镇区场址,待相关行政程序完备后再行清理。 (编辑:李淑华)1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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