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組詐團設實體店面 騙投資虛擬貨幣遭起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12日电)彰化检警查获林姓男子等3人为首诈骗集团,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诱骗民众投资,并设立实体交易店面博取信任,不法所得超过1218万元,检方侦结依诈欺等罪嫌提起公诉。

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日前获报林男等人涉有诈欺犯嫌,随即分案指派检察官姚玎霖侦办,经查,林男等3人筹组诈骗集团,于台中市设立实体交易店面,从事虚拟货币线下场外交易模式。

3嫌与假投资诈团介接合作,由其他诈团在社群软体创设投资群组,佯称投资虚拟货币能获得可观报酬,可向特定币商购买泰达币,再汇入投资帐户的指定钱包。

诈团利用民众对实体门市交易商品较为信任的心理,让被害人到3嫌所设实体商店交付现金进行交易,并将泰达币储值进指定钱包,导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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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指挥彰化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溪湖分局于6月发动搜索,查获被告林男等3人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刑法加重诈欺等罪嫌,声押获准,并扣押被告所有不动产1笔、汽车2辆及银行存款新台币1218万余元,近日全案侦结提起公诉。

彰化地检署检察长张晓雯表示,各地已有多起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诈骗的犯罪手法,诱骗民众投资,民众对于各种投资话术皆需谨慎小心、多方查证,以免受骗。 (编辑:谢雅竹)1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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