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收費機車格11/1起可停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 | 地方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记者高华谦新北20日电)全国微型电动二轮车(旧称为电动自行车)须于11月29日前强制挂牌纳管,新北市交通局说,11月1日起开放已悬挂牌照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停放路边收费机车格,比照机车收费。

交通局停车营运科技正陈锦民今天说,先前微型电动二轮车只能和自行车一样停在自行车停车区,或附近没有自行车停车区的机车格,并禁止停放在收费机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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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民说,近来发现有越来越多未合法挂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占用收费机车格,造成部分收费机车格不公平、低效率使用,机车族也有不少抱怨。

陈锦民表示,全国微型电动二轮车须于11月29日前强制挂牌纳管,考量路边机车格实施收费管理是为让有限公共资源公平共享,新北将自11月1日起开放已悬挂车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可停放至收费机车格,并比照机车收费;若未挂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违规停放,警方将依规定取缔拖吊。 (编辑:张铭坤)11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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